事件是在涉及对象的某些更改或操作发生时传播的通知。监听器定义在特定事件发生时执行的函数。类可以定义和触发事件。MATLAB®当代码访问对象属性时,可以触发预定义事件。
事件 |
事件名称 |
通知 |
通知侦听器事件正在发生 |
addlistener |
创建绑定到事件源的事件监听器 |
侦听器 |
创建不绑定到事件源的事件侦听器 |
event.hasListener |
确定事件是否存在侦听器 |
事件。EventData |
事件数据的基类 |
事件。ClassInstanceEvent |
事件数据InstanceCreated 和InstanceDestroyed 事件 |
event.listener |
定义侦听器对象的类 |
事件。PropertyEvent |
属性事件的数据 |
event.proplistener |
为属性事件定义侦听器对象 |
使用函数句柄指定监听器回调。
监听器回调中的错误不会阻止其他监听器的执行。但是,没有定义侦听器的执行顺序。
MATLAB管理监听器的生命周期。为了更好地控制侦听器生命周期,使用侦听器
方法,而不是addlistener
.
您可以确定是否为特定事件和事件源定义了侦听器。
重新定义MATLAB在触发事件时传递给监听器的事件数据。
监听器可以使用预定义的属性事件响应属性值的更改。
监听器可以在MATLAB赋值之前或之后响应属性值的更改。
这个示例展示了如何使用上下文菜单启用和禁用侦听器执行。
属性中可以恢复属性监听器loadobj
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