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建听众有两种方法:
AddListener.
在侦听器和事件源对象之间创建耦合。侦听器对象仍然存在,直到您删除它或直到事件对象被销毁。当事件源对象被销毁时,MATLAB®自动销毁侦听器对象。
听众
构造未耦合到事件源对象的生命周期的侦听器对象。只要监听器对象保留在范围内并且未明确删除,侦听器就会激活。因此,您的应用程序必须通过存储侦听器句柄来对侦听器对象进行引用。解耦听众和事件对象的优点是您可以独立定义和销毁。
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事件和听众语法。
这AddListener.
方法返回侦听器对象,以便您可以设置其属性。例如,您可以通过设置其暂时禁用侦听器启用
财产错误的
:
listenerhandle..enabled = false;
重新启用侦听器,设置启用
到真的
。
listenerhandle..enabled = true;
打电话删除
在侦听器对象上销毁它并永久删除侦听器:
删除(listenerhandle.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