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内容

听众生命周期

控制侦听器生命周期

创建听众有两种方法:

  • AddListener.在侦听器和事件源对象之间创建耦合。侦听器对象仍然存在,直到您删除它或直到事件对象被销毁。当事件源对象被销毁时,MATLAB®自动销毁侦听器对象。

  • 听众构造未耦合到事件源对象的生命周期的侦听器对象。只要监听器对象保留在范围内并且未明确删除,侦听器就会激活。因此,您的应用程序必须通过存储侦听器句柄来对侦听器对象进行引用。解耦听众和事件对象的优点是您可以独立定义和销毁。

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事件和听众语法

暂时停用侦听器

AddListener.方法返回侦听器对象,以便您可以设置其属性。例如,您可以通过设置其暂时禁用侦听器启用财产错误的

listenerhandle..enabled = false;

重新启用侦听器,设置启用真的

listenerhandle..enabled = true;

永久删除侦听器

打电话删除在侦听器对象上销毁它并永久删除侦听器:

删除(listenerhandle.

笔记

不要使用使用定义事件和侦听器的对象命令。这命令导致销毁为工作区中的对象定义的任何侦听器。有关在保存对象时恢复侦听器的信息,请参阅恢复听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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