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效的变量名以字母开头,然后是字母,数字或下划线。马铃薯®区分大小写,所以一种
和一种
是不是相同的变量。变量名称的最大长度是值的值namelengthmax.
命令返回。
您无法定义与MATLAB关键字相同名称的变量,例如如果
或者结尾
。有关完整列表,请运行iskeyword.
命令。
有效名称的示例: | 无效名称的示例: |
X6 |
6x. |
lastvalue. |
结尾 |
n_factorial. |
n |
避免使用与函数相同的名称创建变量(例如一世
那j
那模式
那char
那尺寸
, 和小路
)。通常,变量名称优先于函数名称。如果您创建使用函数名称的变量,则有时会获得意外结果。
检查是否已经使用了拟议的名称存在
或者哪一个
功能。存在
回报0.
如果没有具有所提出的名称的现有变量,函数或其他工件。例如:
存在checkname.
ans = 0.
如果您无意中创建具有名称冲突的变量,请从内存中删除变量清除
功能。
在定义调用的函数时,会发生另一个潜在的名称冲突源加载
或者求解
(或类似的函数)将变量添加到工作区。在某些情况下,加载
或者求解
添加具有与函数相同名称的变量。除非这些变量在呼叫之前在函数工作空间中加载
或者求解
,Matlab解析器将变量名称解释为函数名称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: